我的朋友把他的房子放到银行贷款,让我给他担保,我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吗?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18 10:41
担保分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具体责任如下: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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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是否承担风险主要取决于贷款人的诚信程度。如果他诚实守信,就不会有风险。相反,他必须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通常有两种担保:一种是一般担保责任。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第二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在债务到达清偿期之前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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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的风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以及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风险等。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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